我舍不得扔。不只是这对杯子。
衣柜最深处,那件她的灰色开衫还叠得整整齐奇地躺在那里。是我们第一次旅行时,在鼓浪屿的一家小店买的。那天海风很大,她挽着我的胳膊,说冷,我就买给了她。后来她总说,这件开衫有海风和恋爱的味道。分手后,她带走了大部分东西,却独独忘了这件——或许不是忘了。我把它收起来,像藏起一个秘密。偶尔降温的夜晚,我会把它拿出来,搭在膝盖上。羊毛早已洗得柔软,上面属于她的气息几乎散尽了,可我还是能闻到一点点,那记忆里的,海风咸咸的、又带点甜的味道。
还有书架顶层那个铁皮盒子。里面装着我们看过的所有电影票根,字迹大多已经模糊,像被时光冲刷过的海岸线。有张是《爱在黎明破晓前》,那会儿我们刚在一起,穷学生,买了最晚的场次,散场后沿着空无一人的大街走了两个小时,聊电影,聊人生,聊那些遥不可及的未来,仿佛有说不完的话。票根背面,她用圆珠笔轻轻写着:“希望多年以后,我们还能像今晚一样。”墨迹已有些晕开。我看着那行小字,心里不是剧烈的疼,而是一种空落落的怅惘,仿佛一脚踩空,坠入了一个早已过去的时空。
最让我无法面对的,是床头那只毛绒小熊。它丑丑的,一只眼睛的线头有点松了。那是我夹娃娃机奋战一下午的战利品,她当时抱着它,笑得比得了什么宝贝都开心。她说这是我们的“孩子”,要好好照顾。如今,它静静坐在我的枕头边,有时深夜醒来,月光透过窗帘缝隙落在它身上,那松垮的眼睛仿佛在静静地看着我,问我,为什么只剩下它了。
朋友都说,你该扔了,烧了,或者找个箱子一股脑全封存起来,眼不见为净。他们说,留着这些,就是在用过去的碎片一遍遍割伤自己,是走不出来的表现。我懂,道理我都懂。可我就是做不到。
这些物件,它们不是冰冷的“东西”。它们是时间的琥珀,把我们的笑声、温度、那些平凡却闪着光的瞬间,都凝固在了里面。那只深蓝的马克杯,是她每天用来喝牛奶的,杯沿还有一个她不小心磕碰出的小小缺口。那件灰色开衫,袖口有她画画时不小心沾上的、洗淡了却依然可见的一点水彩痕迹。它们不是关于“爱情”的宏大概念,它们是关于“她”的,具体的、微小的、真实的细节。扔掉了它们,就好像亲手抹去了那段生活曾经存在过的证据,否定了那个曾经那么认真去爱、也被爱过的自己。
有时候我会想,也许我舍不得扔掉的,并不是她,甚至不完全是那段关系。我舍不得的,是那个沉浸在爱里的,眼神明亮、对世界充满善意的我自己。是那个会因为她一句话就傻笑半天的我,是那个愿意穿越半座城市只为给她送一份早餐的我。那些物品,是通往那个“我”的钥匙。
当然,也有难受的时候。有一次我发烧,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,迷迷糊糊伸手去摸,只摸到冰凉的、空着的另外半边床。那一刻,孤独感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。我看着那只小熊,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。物品能寄托思念,却无法替代一个真实的、温暖的拥抱。这种时候,我也会怀疑,留着它们,是不是真的只是一种自虐。
但我还是没有把它们收起来。就让它们待在原来的地方吧。那对杯子依旧并排站着,开衫偶尔在觉得冷的夜晚陪陪我,小熊也还是睡在枕头边。我不再刻意去凝视它们,也不再刻意回避它们。它们成了我生活背景里,一道熟悉的、沉默的风景。
我想,或许等到某一天,当我再拿起那只杯子,心里不再有波澜,只是觉得它就是个喝水的杯子时,当那些记忆变得温暖而不再刺痛时,我才算是真正地走了过去。不是靠扔掉什么来宣告遗忘,而是带着所有这些过往,继续往前走。
它们是我爱过的证明,是我生命的一部分。哪怕那段关系结束了,那段时光,那个她,以及那个时期的我,都真实地、热烈地存在过。这,大概就是我始终舍不得扔掉它们,最深、也最固执的原因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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