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记本的第一页,贴着张褪色的照片——十八岁生日那天,在老家院子的枣树下拍的。我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,笑得眼睛眯成两条缝。那时候真年轻啊,年轻到以为整个世界都会为我让路。
记得最清楚的,是高三那年冬天。教室里总是弥漫着风油精和咖啡混合的味道,每个人桌上都堆着半人高的复习资料。我的座位靠窗,每到下午四点,阳光就会斜斜地照进来,在摊开的物理题集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那时我们都有用不完的力气,晚自习到十点,还能和几个要好的同学溜到校门口的小摊,买一块五毛钱的炸年糕,一边吃一边讨论刚才没解出来的数学题。
年轻时的友谊纯粹得让人怀念。小凯、阿明、我,我们自称“三剑客”,其实不过是三个成绩中游、爱做梦的少年。周末常去学校后面的小山坡,躺在草地上看云。小凯说他要当建筑师,设计能触摸到云的房子;阿明想开书店,每天在书香中醒来;我说我想写作,写我们的故事。那时我们不知道,这些梦想会在后来的日子里被现实打磨成什么样子。
高考结束那天晚上,我们三个坐在操场看台上,喝人生中第一罐啤酒。味道真苦,可谁都不肯承认。那晚的星星特别亮,我们说好每年都要聚一次,不管身在何方。这个约定,后来只在第一年实现了。
大学四年像按了快进键。从南方小城到北方都市,我第一次见识了冬天的暖气,也第一次体会了想家的滋味。宿舍六人间,我睡上铺,床头贴着从家里带来的明星海报。最初的两个月,我几乎每晚都躲在被窝里给家里打电话,听着妈妈“吃了没”“冷不冷”的唠叨,鼻子发酸。
大二开始做家教,教一个初三男孩数学。每次坐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去他家,穿过大半个城市。孩子的妈妈总是客气地给我倒水,削苹果。那男孩不爱学习,却喜欢听我讲大学生活。他说:“哥,大学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好吗?”我说:“等你考上就知道了。”其实我想告诉他,大学很好,可我还是会想念家乡那条窄窄的街道,想念妈妈做的红烧肉。
那些年,爱情来得突然又自然。她是隔壁班的,在图书馆总坐在靠窗的位置。我注意到她,是因为她看书时会不自觉地咬笔帽。鼓起勇气搭话用了整整两周,说的第一句是:“同学,你的笔帽快被你咬坏了。”她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,眼睛弯成月牙。
我们一起在食堂吃饭,她总把肉夹给我,说我太瘦;冬天共用一条围巾,从教学楼走到宿舍楼要绕三圈;在没人的教室黑板上写彼此的名字,画爱心。年轻时的爱情啊,以为一个拥抱就是永远,一句承诺就能一生。毕业时她选择回南方,我留在北方,分手那天我们在火车站抱了很久,火车开走时,我站在原地,直到夜幕降临。
工作第一年,租的房子只有十五平米,放下一张床、一张桌子就满了。晚上加班回来,泡面当宵夜,对着电脑改方案到凌晨。有次项目出了问题,被老板骂得狗血淋头,回到出租屋,发现水管坏了,水漫了一地。我蹲在地上用毛巾吸水,吸着吸着就哭了。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因为工作哭。后来明白,成年人的崩溃都是静悄悄的,第二天照样西装革履地去上班。
前年回家,发现爸妈老了。爸爸的背不再挺直,妈妈的白发染了又长。他们开始像孩子一样依赖我,手机不会用要问我,电视调不出台要叫我。有天晚上,爸爸拿着他年轻时的照片给我看,说:“你看,爸爸也年轻过。”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,在我拼命长大的时候,他们正在悄悄变老。
去年同学聚会,见到了小凯和阿明。小凯当了项目经理,肚子微微发福;阿明开了家小公司,说话带着老板腔。我们聊起当年在小山坡上的梦想,都笑了。小凯说:“我设计的最高建筑是三十层的住宅楼,离云还远着呢。”阿明说:“我的书店没开成,倒是天天和账本打交道。”我说我还在写,只是写的大多是工作报告。我们举杯,敬逝去的青春,敬还在坚持的我们。
台灯的光渐渐暗了,该换灯泡了。我翻到笔记本的最后一页,那里贴着一张新的照片——上周在办公室拍的,我和团队完成了一个大项目后的合影。我站在中间,笑容不再像十八岁那样毫无保留,但眼神里的东西更丰富了,有疲惫,有欣慰,有继续向前的决心。
合上笔记本,窗外已经泛起鱼肚白。新的一天就要开始,我知道,还会有新的故事等着我去写。那些过去的,就让它好好地留在纸上;而未来的,正等着我提笔。这大概就是生活吧——一边告别,一边相遇;一边失去,一边获得。
就像这本写满字的笔记本,旧的一页翻过去,新的一页总是空白。而我能做的,就是继续写下去,用最真实的笔触,写下属于我的,平凡却独一无二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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