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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支付账户赚佣金犯帮信罪

    那段时间,我整个人就像魔怔了一样。

    手机屏幕的光,每天映着我亢奋又焦虑的脸。微信群里,“躺赚”、“日结”、“轻松过万”这些字眼,像带着钩子,一下下挠着我的心。那是我一个远房表弟拉我进的群,他总在群里发红包,说话口气也大得很。一开始我没在意,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。可那阵子,我正好失业,房东催租的短信一条接一条,孩子的补习费眼看又要交了,心里那点积蓄像阳光下的冰块,越来越小。人一慌,看事情的角度就变了。

    表弟私聊我,语气轻松得像约我喝杯奶茶:“哥,别那么累。有个好门路,就借你的银行卡收收钱,转转账,啥也不用干,一天稳赚三五百,比你上班强多了。”

    我心里咯噔一下,“用银行卡转账?这……合法吗?”

    他发来个咧嘴笑的表情:“放心好了!就是些网络赌博的钱,平台在境外,管不着的。你情我愿的事儿,咱们就提供个通道,赚点跑腿费。这叫‘支付账户出租’,现在可流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赌博?”我心跳得更快了,“这不太好吧……”

    “哎哟我的哥,这都什么年代了。又不是让你去赌,你就是个工具,就像开出租车的,还管乘客去干嘛吗?法律?法律管得过来吗?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小的。你看看我。”他说着,发来一张方向盘上放着崭新钞票的照片。

    诱惑像潮水,一阵阵冲垮我理智的堤坝。我需要钱,太需要了。想着孩子想要个新平板时那渴望的眼神,想着妻子因为我失业而日渐憔悴的脸,我给自己找了一万个理由:我只是转个账,我又没参与;那么多人都在做,能有啥事;就做几天,凑够两个月生活费就撤……

    最终,我咬着牙,把那张平时不怎么用的银行卡、绑定的手机卡,还有U盾,一起给了表弟。他当场就转给我五百块“定金”。捏着那几张红票子,手心却在冒冷汗,没有一点喜悦,只有一种沉甸甸的、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慌。

    头两天,风平浪静。我的手机偶尔会收到银行的入账短信,数额都不小,几千几万的,然后表弟会通知我登录手机银行,把钱转到他指定的另一个陌生账户里。每完成一笔,他会准时给我发两百或三百的红包。钱来得太容易了,容易得让人心虚。那手机仿佛成了个烫手的山芋,每次短信铃响,我都吓得一哆嗦。

    我开始失眠,整宿整宿地睡不着。闭上眼睛,就看到警察上门,看到手铐,看到家人邻居惊愕又失望的眼神。我在网上偷偷搜索“出租银行卡”、“帮信罪”,跳出来的解释让我浑身发冷——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……”每一个字都像锤子砸在我心上。我不是“不明知”,我是在自我欺骗,我是在“假装不知”。

    我跟我老婆说,我找了个临时工的活儿,在家用电脑就能完成。她还挺高兴,给我炖了汤,说看我脸色不好,别太累。她越是这样,我越是无地自容。那碗汤,我喝得像毒药一样艰难。

    大概过了不到一个星期,我实在扛不住了。那种精神上的折磨,比缺钱更让人崩溃。我跟表弟说,我不干了,把卡还我。他在电话那头嗤笑一声:“哥,你这胆子也太小了。行,卡我给你快递回去,不过这期的佣金可就没你的份了啊。”

    卡是回来了,可我的噩梦,才刚刚开始。

    卡寄回来后的第三天,我正在家里修改简历,门外传来了沉重而急促的敲门声。透过猫眼,我看到几个穿着制服、表情严肃的陌生人。那一刻,我的血都凉了,腿软得几乎站不住。

    门开了,对方出示了证件——公安局的。他们问我,是不是叫XXX,名下尾号XXXX的银行卡是不是我在使用。我脑子一片空白,机械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涉嫌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这是拘留证,请你配合我们调查。”冰冷的话语,像一把铁钳,扼住了我的喉咙。

    我被带走了。在派出所,我才知道,我那短短几天“工作”,流转的赃款高达八十多万。背后牵连的,是一个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伙,几十个受害者,有攒了一辈子养老钱的老人,有等着钱救命的大学生……而我那张卡,成了他们骗走这些血汗钱的重要通道。

    做笔录的时候,我浑身都在抖,把前因后果,怎么被表弟拉拢,怎么贪图佣金,怎么自我安慰,全都说了出来。我说我后悔,我真的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。那位老警察看着我,叹了口气,眼神里有种复杂的情绪,不是愤怒,更像是一种惋惜和无奈:“不知道?小伙子,你心里其实早就怀疑了,对不对?只是你选择不去想,你选择了相信那个能让你快速来钱的谎言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,像一根针,精准地扎进了我心里最虚伪、最软弱的地方。是啊,我哪里是不知道,我是不想知道。

    刑事拘留,然后是被批准逮捕。关进看守所的那段日子,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。高墙、铁窗、统一的号服,还有身边形形色色的嫌疑人。我整日蜷在铺位上,悔恨像毒蛇一样啃噬着我。我想我老婆,她接到通知时该有多绝望;我想我孩子,他要是知道爸爸是个“罪犯”,在学校里怎么抬得起头;我想我年迈的父母,他们怎么受得了这样的打击。我用那区区几千块的“佣金”,可能毁掉了整个家庭的安宁和未来,也给自己的人生,抹上了一个永远擦不掉的污点。

    后来,因为我是初犯,认罪态度好,退缴了所有违法所得,法院最终判了我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。当我拿到判决书,走出看守所大门,看到外面刺眼的阳光和妻子那消瘦、满是泪痕的脸时,我抱着她,嚎啕大哭。这眼泪,有重获自由的庆幸,但更多的是无尽的悔恨和后怕。

    如今,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,但我每天都活在缓刑的阴影和自我谴责里。我不敢看家人的眼睛,怕看到那里面隐藏的伤痛。我找了一份送快递的体力活,很累,但挣的每一分钱都踏实。

    我用我的亲身经历,血淋淋的教训,想告诉每一个可能被类似“快钱”诱惑的人:永远,永远不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、电话卡和支付账户!

    那不是“躺赚”,那是躺着中枪,是把自己的人生主动送进陷阱。骗子们就是利用我们的贪念和侥幸心理,给我们一点蝇头小利,让我们成了他们犯罪的帮凶。当你为了几百几千块,交出自己账户的那一刻,你就不再是旁观者,而是链条上的一环。你永远不知道,经过你手流转的钱,沾着多少人的血和泪。而法律,绝不会因为你的“不知情”或“侥幸心理”而网开一面。

    脚上的泡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。别像我一样,等到失去自由,尊严扫地,连累家人,才追悔莫及。这世上,真的没有轻松赚大钱的好事,如果有,那它一定在最危险的悬崖边上,等着你一脚踏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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